载入中…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 投稿要求 帮助 导航
    视频:省长李学勇视察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  [zhzxmtz  2012年1月11日]        
{$Rss}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规范办学  党务建设  廉政教育  
  海陵教研  名师引领  名校名师  学生天地  家长学校  招考信息  
  教学资源  教师博客  视频点播  数字图书  网上办公  在线咨询  
站内搜索 新闻
文章
下载


省 教 育 厅 五 严 要 求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尽快推行网上报名,高考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已经举办的要清理取消。任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有体制改革学校要按规定要求限期清理整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友情连接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区属校园
海陵学校 海陵学校 九龙实验学校 二中附属初中 二中附中北校区 海军中学 沈毅中学
智堡中学 九龙实验学校 泰东实验学校 苏陈中学 大冯初级初中
罡扬学校 民兴实验学校 泰州市实验小学 城东中心小学 大浦中心小学
扬桥中心小学 师专附小 海光中心小学 朱庄中心小学 苏陈实验小学
大冯中心小学 泰州市少年宫 泰州市幼儿园 城东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 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儿童教育实验中心    
主管单位: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苏ICP备05003817号
地  址:泰州市南山寺路76号
制作维护:海陵区教育局电教中心(0523-86998281)
电子邮箱:39778663@qq.com